美國計劃興建30年來首座核電廠,台電則已提出申請,希望將三座核電廠、共六部機組延役20年,預估可因而創造8,000億度的電力總產值。
台電指出,延役核電廠的成本約新台幣40億元至50億元,大約是新蓋一座核電廠的十分之一,且台灣如果要達成2008年頒布的「永續能源政策綱領」,讓全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25年減至2000年的水準,至少須新設三部核能機組,才能弭平7,000多萬噸減碳缺口。
據台電規畫的三座核電廠延役時間表,其中核一廠去年7月已申請延長運轉,經原子能委員會評估後,最快明年7月確定是否延役;核二廠預計今年12月向原能會提出延役申請;核三廠則預計2012年提出延役申請。
除三座核能廠舊機申請延長運轉,台電指出,核四廠去年底已進入試運轉,最快明年底可正式商轉,預計每年可供電180億度,占全國供電的8%。台電表示,核四廠還需一年測試,因此商轉時程仍有變數。
台電專門總工程師杜悅元指出,去年核電廠總發電量是400億度,減碳效果是3,300多噸,差不多等於9萬座大安森林公園的減排量。
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李棟樑指出,核能是節能減碳過程的重要過渡措施,基於成本和能源效率考量,各國已逐漸從反對核能發電轉向支持核電。
工研院顧問楊日昌則指出,工業部門占台灣每年能源耗用的一半以上,台灣若想在未來十年減少溫室氣體排放,必須提升各產業能源效率,並調整產業結構,其中核能在提高能源效率上,扮演關鍵角色。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伊娃兒‧撒布/台北報導】2010.02.18 02:44 am
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5/5427624.shtml
2010年2月17日 星期三
台電核能廠 申請延役2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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